1967年夏天某个黄昏,戴安娜安静地坐在冰冷的台阶上,紧紧抓着锻铁雕花的楼梯护手,看父亲把沉重的皮箱扔进汽车后备箱,穿棉布长裙的母亲,她脚下的漆皮高跟鞋在石子路上踢踏出清脆的响声后,车门关上,她童年的所有美好快乐,就像气泡般,在母亲的离开时瞬间爆裂消散了。
戴安娜没有流泪,父母决定达成分居协议的这一年,她还只有6岁。被遗弃、背叛和漠视的耻辱和伤心,让幼小的戴安娜没齿难忘。母亲离开后,父亲变得喜怒无常,她害怕又厌倦,就常常偷偷带着弟弟去郊外的桑君汉墓地。从未谋面的哥哥约翰,他那长满青苔的、刻着“爱心永志”的墓碑,似乎时刻在提醒戴安娜:对于斯宾赛家族,你这个女孩是多余的。如果你是一个男孩,母亲也就不会弃你而去。
1969年,斯宾塞家族站在一起指责戴安娜的母亲,让她失去了戴安娜的抚养权。妈妈和那个英俊高大的富商男人离开伦敦时跟戴安娜说“孩子,我是爱你的”,戴安娜挥起小拳头反驳:不!如果我是男孩,你才会爱我!
那么,留在身边的父亲是爱戴安娜的吗?她用沉默的孤独,来回应父亲孤独的沉默,她故意穿得跟假小子似的,故意用泥巴把脸蛋涂得脏兮兮地在父亲身边招摇。但是每当家中来了客人,父亲就会吩咐保姆,为戴安娜穿上洁白的公主裙和红色小皮靴,她不喜欢但是不反抗,还蹬着蓝色的三轮车在过道上招摇,还用她曾经睡过的粉红色婴儿车,装满了玩具娃娃在院子里疯跑,还一遍遍地为弟弟床上的毛公仔盖上小毯子。
但是戴安娜却总是觉得:在这个拥有着华美森严的奥索普大屋、风景如画的公园屋组成的大家庭里,这个女儿应该、可能或者一定是不存在的。
然后是戴安娜16岁那年,她被姐姐带着去见了一个王子,那个王子叫查尔斯,当时是姐姐的男友。那是在一片森林里,戴安娜将格子衬衫扎在灯芯绒长裤里,外面罩着姐姐的皮褛,足蹬惠灵顿长靴。她这个不三不四的样子把查尔斯逗得大笑不止。
那一次经历让本来就自卑内向的戴安娜很是懊恼羞愧,这可能也是一年后她坚持去汉普郡一个富人家做保姆的主要原因。戴安娜从小就照看弟弟,所以她负责照看一个两岁大的孩子。同样在这家做保姆的荷兰姑娘马里恩·丽霍斯特,成了戴安娜一生中最为真诚朴实的朋友。她向丽霍斯特敞开心扉,两人像亲姐妹一样,相互关心,当然常常也背着主人说他们的坏话。




